虽然目前老挝多省市相继宣布“封锁”,限制人员进出,但仍然允许货物运输。据2021年4月23日,老挝交通部第242号通知。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商品货物运输能继续服务社会。交通部发出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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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万象市与其他省的水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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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老挝境内航线,取消其他机构接送人员的特许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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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万象市与其他省的陆路运输,及万象市省内的交通运输,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嘟嘟车、接客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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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老泰铁路线的运输,商品运输可以继续,需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委员会制定的措施执行,双方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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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允许境内、与外国、边境上的商品运输,需按照以下措施执行:5.1 境内商品运输 境内各县、各省及万象市的商品运输可正常进行。5.2 商品进出口- 各类日用商品入境老挝后,需放置到老挝边境线处规定区域,之后立即进行接收。- 燃油商品、液体商品、气体、橡胶、危险商品、易坏商品(动物、冷冻肉、新鲜水果等)、免税商品的原材料、政府项目使用的机械如:中老铁路项目、水电站、医疗援助设备允许运输车辆入境,卸载完商品后立即返回。以上商品需有国际海关的未感染新冠病毒证明,包括了运输路线、商品运输的起点终点、有商品证明或老挝的替代或项目主体,规定驾驶员的吃住为防控新冠肺炎。
- 入境老挝运输商品至其他国家的运输车辆,需将装好商品的运输车辆开至进口规定点后,让老挝驾驶员负责开至其他国家的边境关口。
-新冠疫情期间,允许老挝持双边协议运输公司的运输车辆、货柜在老挝取货进行出口,需有有关部门的许可。
5.3有关人员及驾驶员
5.3.1 运输中有关人员
-运输中有关人员做好公司卫生,增加清洁频率如:每次卸货前在上货开车点喷洒消毒水,每天记录司机的身体状况测量体温。发生紧急情况的措施: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5°,立即更换驾驶员,报告卫生部,送至最近的医院,有关人员佩戴口罩,进行隔离。
- 建议员工注射新冠疫苗、勤洗手、日常消毒,为顾客、驾驶员、所有员工提供干净卫生的洗手点。
5.5.2 驾驶员
- 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证件,方便检查。
- 工作时 或 在路上时需佩戴口罩。
- 每日记录体温。
- 勤洗手。
- 运输外国商品仅允许 1人对1人,需有72小时以上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过期需再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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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市、各省、万象省市交通运输厅及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此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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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份通知外,还需按照各省及万象市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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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通知替代2021年2月8日第2715号关于防范新冠肺炎期间国际运输执行命令,此通知自签字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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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老挝交通部
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