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双版纳州财政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全力推动预决算公开提质增效。
高位推动,从严要求,夯实主体责任。一是夯实责任。将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全州综合考评事项,以《西双版纳州预决算公开考核办法》为制度保障,从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细化程度等方面对州级预算部门细化了76条评分标准,对各县市细化了132条评分标准。明确州级预算部门和各县市是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提升标准。强化预决算公开质量要求,逐年提高预决算公开考核基准分,州级预算单位考核基准分提高到95分,县级保持在80分。三是结果应用。预决算公开考核达不到基准分的,在全州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排名,发文通报,向社会公开,促进预算部门进一步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
统筹谋划,全程监督,确保公开质量。一是做好事前防范。年初及时将预决算公开考核情况反馈被考核对象,要求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在下一年度的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引以为戒。在预决算公开前,拟定本级预决算公开样表和编制说明,将常见问题作重点标注,警示问题发生。二是做好事中监督。充分发挥“云南省预决算公开监督系统”实时化、动态化、全覆盖的监督作用,综合运用规则校验、倒计时预警功能,对全州预决算公开情况适时监督,倒计时通报,在接近公开时限时,对未公开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确保公开及时高效。三是做好事后监督。采取各级财政部门自查、州和县市交叉检查、州财政局再检查的方式,对全州预决算公开情况反复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成相关部门立行立改,确保预决算公开完整规范。督促部门自查自纠,下发工作提醒函,强调自查重点关注内容,做好工作指导。
整合力量,加强沟通,注重工作方法。一是协同推进。整合力量组建检查工作组,通过州和县市交叉检查方式,以工代训,互相学习,共同发力。加强沟通交流,避免因个人理解偏差导致的疏漏,共同提高业务技能。二是强化服务。针对新发现的问题,州和县市互相提醒,共同探讨,疑难问题及时向上请示汇报,统一检查标准和口径。以一线工作法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州财政局定期前往县级财政部门帮助指导工作,到预算部门沟通、调研,宣传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强调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根据检查情况,梳理检查发现问题,对重点事项进行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