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在第九届国民议会第七次常会之际,老挝新闻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宋莎婉·维雅吉女士通报了该国娱乐行业的经营状况:
根据2017年10月2日第315号娱乐法令第21条关于申请经营娱乐业务许可的个人、国内外法人、实体申请经营迪斯科舞厅等娱乐业务的许可,夜总会、舞厅、夜总会应向中央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申请;卡拉OK、演唱会等娱乐活动经营,可向相关省会级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申请。但在上述各类娱乐业务的许可、管理和监管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从2013年起就将授权、管理和监管权交给了地方政府机构。
同时,政府于2017年10月2日发布了第315号娱乐法令,虽然该法令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管理分工,但实际执行部门仍然是直接负责娱乐活动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在这种情况下,过去,尽管这些活动受到老挝政府的控制和地方政府单位的管理,但与文化和社会有关的各种问题仍然可见,特别是吸毒、卖淫、打架、噪音、等问题。
这些问题在监管一段时间后会暂时的消停,但并没有得到正式解决。而且尽管娱乐活动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控制和管理,但问题仍在加剧。
为了解决和应对这一情况,政府着力完善相关法律,特别是《旅游法》、《娱乐法》以及相关法律的下设立法,这些法律和立法的修订根据政府的新指导方针,特别是总理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30 日发出的第 200 号通知来执行。
部长宋莎婉·维雅吉女士进一步表示:政府和体育教育部将继续深入研究制定法律法规,以便详细、明确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责任、管理和协调。为了能够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