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老挝青年电台消息,劳工和社会福利部部长帕坎乔提亚女士于2024年6月13日在第九届国会第七次常会上澄清国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关于如何解决劳动力短缺的措施,劳动和社会福利厅重点指导省、区就业服务点和就业服务企业为各类岗位提供就业人员。
为了满足现在很多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三方组织(劳动和社会福利部、老挝总工会、老挝全国工商会)会同老挝劳工促进管理办公室进行协商。经济特区及相关方要分工监管、鼓励、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改善劳动力福利的责任。提出以下十项措施
(一)继续与工人代表组织、劳工雇主代表组织(三方体系内)建立更大的和谐,增加与投资者的协商,参与提供有关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及实际工作职位的信息各时期共同调整课程、培训方式、劳动技能发展、招聘公告、上岗前培训、发放技能证书,保障基本工资、劳动工资、劳动福利,确保劳动者依法受到劳动法保障法律。
(二)继续与有关部门和组织协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吸引劳动者就业,改善劳动者的生活条件。根据与实际用工单位的会面情况,不少用工单位的工资水平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平均为2,700,000基普,但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必须是3,800,000或更多才能生活(目前汇率相当于1000人民币略多),但主要因素是经济问题,物价高,收入通胀不满足费用,这是直接影响工人的原因之一
(三)大力调整国内劳动力供给,促进生产和服务业发展。深化全国17个省、万象41个区的老挝中介服务点活动,责成48家劳务中介公司与劳务合作开展实际就业劳务单位和投资项目,以获取各阶段的实际需求信息,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会计系统收取费用和服务费;
(四)在内部求职系统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LMIS)中发布职位信息方面,向经济特区内的劳工单位和老挝国家工商会成员提供权力。此外,在Facebook渠道和就业安置服务网络上宣传如何在LMIS系统中进行职位登记和职位空缺发布,并制作宣传册、海报和短视频在各省、区、村分发和宣传;
(五)鼓励和监督就业服务行业协会、就业服务企业协助用工单位寻找用工并在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LMIS)上发布岗位;
(六)鼓励全国就业安置服务点与用工单位协调在LMIS系统中寻找工人和岗位(与用工单位协调至少2次/月,约30-40个用工单位)并代理作为劳务招聘点,为各地各类岗位提供劳务;
(七)组织中央和用工需求量大的省份的工人劳务招聘会;
(八)制定和更新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福利法立法,并不时在全国各省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法律咨询;
(九)注重与有关部门协调,保障非法劳工出国劳工权益,鼓励他们以正确方式出国务工,为老挝劳工提供实践劳动技能、纪律和学习的机会当这些劳动力返回祖国时,他们可以将经验或技能应用于国内工作,或者可以将这些知识带到未来成为自由职业者和企业家。
(十)组织和宣传派遣老挝工人出国务工的立法和手册,会同有关部门协商防止非法出国工作,并对积极派遣老挝工人出国务工的个人和法人采取措施。依法采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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