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挝国家广播电台报道,近日,值此万象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常会第二系列会议召开之际,与会代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审议并通过了万象省新闻文化旅游厅厅长西萨瓦·圣帕占先生提出的《关于万象省水上旅游活动管理的省长决定》,该协议包括9章32条,明确了万象省水上旅游活动管理的原则、规定和措施,以使工作高效、有效,旨在鼓励、促进和发展旅游业,使其成为可持续、现代旅游业。
万象省水上旅游活动是指万象省内沿河、沿岸、岛屿、流域、水面、河滩等旅游服务相关的活动;万象省水上旅游活动管理是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万象省水上旅游活动管理有关原则、规定和措施,透明、安全、有序。
该协议明确了省新闻文化旅游厅和新闻文化旅游办公室的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