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市工贸厅内贸部门负责人散腊·皮潘萨1月23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万象市工贸部门采取多项措施,防止在中国新年和越南新年期间出现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在老挝的中国人、越南人欢乐祥和度过新年。”。
在中国新年及越南新年期间,各大商家应当按以往正常的市场价进行产品销售,不得限购或趁机哄抬物价;确保销售产品的质量,不销售过期产品,维护消费者安全;产品必须贴上老挝语标签,产品价格以基普为单位标价;至于礼篮、礼盒的销售,经营者应写明商店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方便各方沟通协调溯源。内贸部门负责人散腊称:在具体实施措施方面,已签署相关文件,指定一个责任委员会和一个分为4个单位的商品价格监测委员会,与西扩打崩、占塔布里、西萨塔纳、赛色塔和赛塔尼5个县的相关办公室进行协调按要求与主要市场检查货物配送情况。同时,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监管各类宗教用品的销售,避免在赛色塔县蓬赛村等点的路边出售物品。内贸部门负责人散腊进一步强调,在节日期间,一经发现有相关哄抬物价等违规行为的,将对商户和违规者采取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于警告或罚款等措施。编译|老挝通 综合老挝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