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旅游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西双版纳职业培训 继续教育 勐海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388800061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中老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中老旅游 > 中老旅游 > 全文

万象公共工程与运输厅公告:关于各类船舶、船屋、旅游船及渡船的登记与安全管理措施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6/2/12 15:34:32    来源:老挝媒体
分享到:

据老挝媒体报道,2026年2月11日,为确保社会公众及国内外游客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所有船舶、船屋、旅游船及渡船须办理船舶登记许可,船员须经培训并配齐全套安全设备。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现就各类船舶、船屋、旅游船及渡船的登记与安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一、船舶、船屋、旅游船及渡船须通过检验并完成登记(有效期3年)1.1 进口船舶须提供:①进口许可证或进口报关单②完税或免税证明③国外登记注销证明(如适用)④买卖合同或所有权转让文件

1.2 本地建造或组装船舶须提供:①万象市内各类船舶所有权证明文件②新建或组装船舶须有省级/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颁发的许可及证明③船用发动机进口文件或发动机销售凭证④设计及组装人员姓名1.3 技术检验合格证书(按年度核发):①船体结构坚固,处于适航状态,无破损、无渗漏②舱底无积水,水平一致③四周安装扶手护栏④设遮阳遮雨篷(如有)二、船舶航行许可证、船员及驾驶员资质(按年度核发)2.1 船员登记簿2.2 航行日志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是指用于预防及发生火灾、沉船、乘客落水等事故时救助的工具。各类船舶使用者须配备以下设备:3.1 救生衣:数量须与船上乘客人数匹配,状态良好3.2 救生圈:用于抛投救助落水人员3.3 灭火器3.4 急救箱3.5 通信设备、信号灯、哨子等3.6 航线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四、措施及实施办法4.1 各船舶经营者须向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或县级公共工程与运输办公室申请许可并取得证明文件,方视为合法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检查发现未按本通知取得许可者,将予以警告、教育并按相关规定处以罚款。4.2 责令水务部门、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及县级公共工程与运输办公室协同公安、国防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规定化管理。特此通知,请各知悉并共同遵照执行。

上一篇: 老挝琅勃拉邦国际机场升级项目,30年特许经营
下一篇: 琅勃拉邦市政府发布正式通知,宣布对2026年越南及中国农历新年期间的城市装饰活动实施严格管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