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对主要依托国外资源、能源、市场以“三头在外”模式发展的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在法定条件内按低限执行项目准入门槛,允许其在磨憨跨合区发展。
(十)省级用于扶持产业和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对磨憨跨合区边(跨)境旅游、商贸会展、国际物流、进出口加工、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和企业“走出去”等给予重点支持。磨憨跨合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项目列入省级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在分配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时,对磨憨跨合区内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十一)对省级统筹推进的物流业重点项目,用电、用水价格按普通工业使用价格执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