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磨憨镇磨龙村精制茶厂七队的黄桂芳,2013年底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4月,黄桂芳在勐腊县人民医院检查确诊患有先天性心病——房间隔缺损。在县扶贫办、县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的共同努力下,黄桂芳转诊到昆明市延安医院。本次住院总费用23143.86元,其中,统筹支付13897.25元、大病保险2982.93元、医疗救助3512.54元、政府兜底436.75元、个人自付2314.39元,个人自付率为10%。勐腊县健康扶贫的实施减轻了黄桂芳的看病负担。
近年来,勐腊县切实落实好“四重保障”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享受到健康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
勐腊县专门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卫计、扶贫、人社、民政、财政等15个部门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健康扶贫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并参照省、州文件制定《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18家医疗单位开展督导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9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6763户26737人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由县级财政按180元/人/年标准全额资助。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实行按不低于50%的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提高50%;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内治病自付部分累计达2万元以上者,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救助,每人最高限额10万元;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将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省州60%、县80%、乡镇90%提高到省州70%、县85%、乡镇95%。
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体系,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县内17家医疗卫生机构、3家民营医院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补偿金额“一单式”体现在出院结算清单上,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全县设立标准化村卫生室50个,配备乡村医生245名。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实施医生对口帮扶,昆明市延安医院和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15名医师一对一对口帮扶勐腊县人民医院和勐腊县第二人民医院。同时,勐腊县派出33名医师帮扶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0个乡镇卫生院,按每千人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村医,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医执业。
及时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清理比对,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26737人的信息核对工作,符合条件并录入医保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26732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287人,符合政策兜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6445人。
截至今年8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就医3.9万人次,总费用213.99万元,医保支付114.76万元,报销比例为53.63%,个人支付99.23万元,个人支付为46.37%;住院就医3153人次,总费用1290.53万元,“四重保障”支付1208.42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924.8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73.13万元,民政医疗救助151.98万元,兜底保障补助58.5万元;个人支付82.11万元,个人支付比例为6.79%。
规范管理大病慢性病患者。指定勐腊县人民医院和勐腊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勐腊县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成立了大病专项集中救治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对13类1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一人一档一方案”集中救治40人;勐腊县中傣医院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加强对慢病患者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681人,规范管理率为10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110人,规范管理率为100%;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164人,规范管理率为100%;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46人,规范管理率为100%。
提升群众健康扶贫知晓率。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4.74万份、健康扶贫宣传海报6000份;制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标语173条、脱贫攻坚宣传标语1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