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任务,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层层压实责任,纪委公安协同深挖。通过案件梳理、重点排查、线索倒查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快速处置、优先反馈。针对2015-2018年以来受理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横向联系,提前介入、深入研判重大涉黑涉恶和走私案件,着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同步调查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逐案“过堂”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为进一步加大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力度,州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对全州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逐案筛查的通知》,由监委委员包干督办与县市及相关部门共同逐一筛查,“点对点”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西双版纳州已打掉、已判决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进行逐案筛查,重点筛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是否做到定性量刑准确、处理移送到位。
截至目前,共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132件,其中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26件,对 12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7人已办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11人。(姜大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