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中,云南省财政厅全面对标《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等有关要求,通过统一数据库、强化底层控制、集中管控预算管理要素、省级集中部署应用、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检测和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等措施,切实发挥标准规范“硬约束”作用,确保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质量。
一是统建统管生产数据库
以技术标准中179张标准逻辑库表为根本遵循,重构生产库数据库表、数据要素和代码集,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模块生产数据库的统一管理,确保库表只有一套、业务数据只有一份、数据出口只有一个,上下游、上下级业务无缝衔接。同时,采用读写分离、分权分域、分布式缓存等技术,提升数据库性能。
二是建立以预算指标账为核心的底层控制机制
以预算管理业务流程为核算主线,通过统一的、固化的会计复式记账核算规则,系统自动对预算指标管理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记录预算指标的批复、分解、下达、调整、调剂、执行和结转结余等全过程,反映预算指标的增减、来源及状态。基于记账凭证、额度信息、业务要素、控制规则的预算指标账控制体系初步建立,预算指标全流程“顺向可控、逆向可溯”。同时,通过嵌入控制规则、衔接规则、追踪规则、自动生成规则、预警规则等,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提升工作效率,实现线上实时监督。
三是集中管控预算管理要素
落实全面性、延续性、唯一性等要求,通过值集定义、编码规则、管理机制、应用模式“四个统一”,实现全省预算管理要素“书同文、车同轨”。采取各级审核把关、省级统一维护和更新的模式,确保全省只有一套管理要素标准,管理要素变更实现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同步更新、协同联动。
四是部署应用大集中版本系统
采取分布式、微服务等新技术,有序推进系统架构转型升级。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等模块实施了微服务改造,并于2020年底前实现了省级大集中部署应用。重构的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模块,从2021年1月1日起,相继在保山市、玉溪市、昆明市、普洱市、丽江市上线应用。
五是严格数据报送
定期请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技术组通过远程和现场测评的方式,对云南省数据完整性、编码规则检查符合度、代码集检查符合度、数据空值检查符合度、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检查符合度等各项检查指标进行检测。建立数据质量常态化检测机制,使用工具对生产库的数据质量进行检测,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落实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等要求,按照“T+1”时间要求向财政部报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