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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联邦税收法作出重要修改;缅甸从此再多如下联邦部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6/20 14:28:27    来源:缅甸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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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昂莱宣布修正缅甸联邦税收法


国家管理委员会依照《宪法》第419条对2020年颁布的《联邦税收法修正法》作出修正,旨在对受到疫情影响的经济行业和投资复苏提供帮助。本法律修正案由国家管理委员会主席敏昂莱签署。


2.本法从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生效。

3. 将2020年《联邦税收法》第25条(a)款的表格替换如下: 

 

收入 (缅币) 

缴纳收入税

 

1

1

100,000,000

3 per cent

2

100,000,000

300,000,000

5 per cent

3

300,000,000

1,000,000,000

10 per cent

4

1,000,000,000

3,000,000,000

15 per cent

5

Above 3,000,000,001

30 per cent

 



缅甸国管委改组和组建联邦部门


 

2021年6月17日,国管委办公室发布消息,缅甸国管委改组和组建以下联邦部门


根据《国家宪法》第419条,缅甸联邦共和国国家管理行政委员会颁布第138/2021命令,将教育部改组为以下部门:1.教育部,2.科技部。此命令由国家管理行政委员会秘书昂林推中将签署。


根据《国家宪法》第419条,缅甸联邦共和国国家管理行政委员会颁布第140/2021命令,国家行政管理委员会成立农村合作与发展部。此命令由国家管理行政委员会秘书昂林推中将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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