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扩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经营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在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中,对省药监局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及药品监管(含“两品一械”)的2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在云南自贸试验区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及“两品一械”6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同时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共享,逐步扩大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场景,按国务院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