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疫情防控查封通告
腊疫边〔2021〕009号
磨憨浙丽客栈:
2021年7月5日,公安机关抓获1名偷渡入境人员。经核查,该名偷渡人员于2021年7月5日7时20分,入住磨憨浙丽客栈,入住客栈期间,客栈工作人员未对入住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实名登记、未扫健康码、行程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根据《勐腊县关于严惩疫情期间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行为的通告》第22号规定,对磨憨浙丽客栈立即实行查封3个月(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10月5日)的惩戒措施,由勐腊县公安局执行。
如有异议请磨憨浙丽客栈向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出。
附:
温馨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只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疫情防控攻坚战才能取得全面胜利,请广大宾馆、旅店业主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措施,认真核实入住人员身份信息,无法核实清楚的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勐腊县公安局:0691-110 勐腊边境管理大队:0691-8122319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2021年7月6日
来源︱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声明︱若有侵权请在下方留言,后台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