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司法对市场的规范引领作用,坚持不同经营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保护产权,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拓展司法延伸职能,有力助推云南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委经济工作有关决策部署,以推进云南公平、开放、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以经营主体对审判工作的需求为导向,重点在“公正、高效以及延伸职能”上下功夫。《意见》共22条,由6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加强人身权财产权司法保护,提升经营主体创新创业安全感;加强交易权经营权司法保护,强化司法对营商环境的规范引领;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提升经营主体权益实现的获得感;加强破产制度适用和推进工作,促进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建设;加强诉讼服务现代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验感;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宣传引导,构建共治共享营商环境等。
《意见》遵循依法保障经营促进经营主体发展的原则,结合云南实际开展本土特色工作,以解决经营主体关切为导向,突出法院职能作用,注重社会共治格局建设。《意见》突出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审判执行主要职能,彰显法院在推进破产重整工作中的司法救治功能,通过加强诉讼服务和智慧法院建设等,展示新时期法院司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司法创新实践,以及加强多元共治和普法宣传,切实履行司法的延伸职能。《意见》还注重对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服务业、生物研发等领域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加强对环境资源、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产品制造、生物技术研发等领域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审理,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加一”审执模式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措施,在依法保护经营主体相关用益物权的同时,规范引导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合法合理使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表示,2019年是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年”,下一步,云南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方式,着力维护稳定有序市场投资环境,着力提升破产审判水平服务市场主体退出重整,着力强化对诚信法治市场的司法引领功能,着力打造高效优质司法服务环境。通过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侨联等组织在化解涉企纠纷中的作用,完善网上立案、12368 热线、诉讼服务APP等司法便民举措,推动移动微法院试点,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满足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部分省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特邀调解员、工商联代表在发布会现场
应邀出席发布会的云南省十二届政协常委曹荣根盛赞云南高院出台该意见非常及时,他认为该意见将有效发挥司法对市场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云南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当天还发布了云南省首例虚假诉讼案等十个典型案例,覆盖民商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等各个审判领域。部分省政协委员、云南高院特约监督员、云南高院特邀调解员、省工商联代表,以及中央驻滇、香港驻滇、省内核心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来源:云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汪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