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1日,万象省蓬洪县警方接到了路桥建设公司的报警电话称:有一团伙把高速路段铺设的电缆偷走了。警方当即去往现场进行调查,并锁定了蓬洪县县内的一3人团伙:兰鹏,20岁,工人;迪莱,20岁,工人,该两人均就住于万象省蓬洪县森孙村;还有一名是就住于万象市赛塔尼县康弘村的工人:因塔松,44岁。该以上三人均现已被抓捕审查。
经蓬洪县警方审讯:
涉案嫌疑人兰鹏供述
2021年7月20日,他与同村的朋友合谋前去盗割位于蓬洪县森孙村内高速路的电缆,该两人准备了一把刀、一把铁钳和两个头灯,他们到现场就切割了长1米、重2公斤的一段电缆,之后以10万基普的价格把电缆卖给了当地一店铺,两人分完钱以后就拿去了玩游戏和买食物。
第一次他们是合伙盗窃了森孙村对面高速路口1公斤的电缆;第二次是盗窃了电信基站5公斤的电缆,并转卖了25万基普;第三次是2021年7月期间偷盗了汇哼腊村高速路2公斤重的电缆,并转卖了10万基普;至于第四次,他们是伙同迪莱使用刀、砍刀和铁钳偷盗了哼呵县汇哼腊村对面高速路口处5公斤重的电缆,并以25万基普的价格进行了转卖(每公斤5万基普),且以上卖电缆所得的钱财都是平分了以后直至用完才会计划下一次偷盗。
涉案嫌疑人迪莱供述
他与兰鹏合伙在高速路偷盗了2次,第一次是 2021年5月,他们在高速路处偷了粗2米、重5公斤的电缆,经他剥去电缆外皮取出电线以后以每公斤5万基普、共计25万基普的价格进行了转卖;第二次,他们在同一天的同一个地点又偷了5公斤重的电缆,也是以25万基普转卖了,同样的,他们平分以后的钱也都花完了。
涉案嫌疑人因塔松供述
2021年5月,他曾盗窃高速路电缆,那天,他从蓬洪县森孙村处住所步行到了乌蒙路段30米处,并从该路段下面拉出了一根之间粗2厘米、长16米的电缆,且经他剥去电缆外皮取出了共计7公斤的电线后,转卖获得了20万基普,该笔钱很快就被他花完了。
他们共进行了2次偷盗行为,第一次是2021年5月,其盗取了蓬洪县森孙村路桥建设公司(报警方)的2圈铁线网,以每圈25,000基普的价格转卖;第二次是2021年7月18日,其盗取了同一家公司的2块油布,并以每块10万基普的价格转卖。
涉事公司预估,目前公司损失达38万美金。
蓬洪县警方通报:根据2017年《刑法修订案》第231条“盗窃财产”条例,嫌疑人:兰鹏、迪莱和因塔松三人合谋盗窃乌蒙段高速路电缆犯罪事实成立,且其一干人等行为损害了国家公共财产,并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
来源 | viengchanh-news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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