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11月5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进驻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组长李正周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专项巡察任务安排,明确了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黄光富主持会议并表态。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省委指导督导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李正周强调,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涉粮工作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市委专项巡察组将充分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紧扣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的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涉粮工作要求情况,履行粮食储备、流通监管职责情况,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查处涉粮领域失职失责及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证粮食安全、加强粮库监管、惩治涉粮腐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心怀“国之大者”,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粮食购销领域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黄光富表示,将摆正位置,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接受组织考验,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将严肃纪律,全力配合,为专项巡察工作提供好必要的办公保障,对在巡察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时准确提供,对拟开展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等各种活动及时组织到位。将认真接受监督,抓实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并集中整改、实行销号入账,切实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落实到位。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进驻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巡察时间30天。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8832207;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临沧市A312号邮政信箱,在巡察组驻地临通大酒店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30—18﹕00;信访受理截止2021年12月4日。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和延伸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