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早,上学早高峰,在景洪市允景洪小学旁一辆SUV前置引擎冒出白烟突然自燃,执勤交警迅速向经过的一辆车借来灭火器实施灭火,随后在其他交警和消防队员及热心群众的共同协助下,经过十多分钟紧急救援,车辆明火被及时扑灭,险情被排除,未造成过路群众及来往车辆损失损伤。
为了避免车辆起火事故的发生,小警提醒:
一、开车前,勤检查。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检查,防止汽车“带病”工作。
二、避免私自改装车辆。不能随意对车辆内部线路和零部件进行改装,要经常性的对汽车电路和油路进行检查,如果一定要改装,应让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4s店内操作。
三、避免长时间驾驶。如果路途遥远,建议增加休息次数,不仅缓解驾驶员的疲劳感,也能让车辆得到“喘息的机会”,降降温,各个部件也能进行“修整”。
四、车内尽量不要放置危险物品,如空气清新剂、香水座、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五、一定要随车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设施,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尤其是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并且保证在有效期内,确保火情发生后能够及时扑救。如果一旦发生险情,千万不要惊慌,司机应迅速停车熄火,断开车内总电源,立即离开车辆,利用车载灭火器或其它灭火条件做初期扑救。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报告车辆所在位置和车内的基本情况,等待人员前来救援。
总结一下:车辆发生自燃
第一步 提高警惕,敏锐观察
第二步 立即靠边停车
第三步 拨打110或119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