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发出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生猪及生猪产品的通告,进一步规范跨省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切实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风险。
按照规定,运输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云南境内的,应当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从指定道口运入,并接受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检查合格并取得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签章后方可进入云南境内。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生猪及生猪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会同公安部门或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下列道口为云南指定运入生猪及生猪产品的省境道口:G60沪昆高速富源县胜境关道口(胜境关收费站)、G78汕昆高速罗平县金鸡道口(金鸡收费站)、G56普宣高速宣威市宝山道口(宝山收费站)、G5京昆高速永仁县方山道口(方山收费站)、G80广昆高速富宁县富宁道口(富宁收费站)、G4216丽攀高速华坪县荣将道口(荣将收费站)、S79毕镇高速镇雄县镇雄东道口(镇雄东收费站)、G85渝昆高速水富市水富道口(水富收费站)、G7611都香高速昭阳区守望道口(中水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