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云南、福建两省列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探索研究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同时根据试点工作安排,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收集,畅通市场主体对各类市场准入问题反馈渠道等工作。
试点开展以来,省发展改革委逐步建立破除隐性壁垒工作台账,收集典型隐性准入壁垒问题,并及时商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破除各类清单之外准入门槛和隐性限制。经过一段时期的工作开展,有关事项得到破解或改善,切实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一、清除隐性准入壁垒案例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7月2日印发《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鼓励优先使用(采购)本市工业产品2019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曲靖市13个市直有关单位就优先使用(采购)本市工业产品进行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使用(采购)非本地企业的产品进行了一定限制,构成限制竞争行为。
处理情况: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下发《行政建议书》,责令地方进行改正,现相关文件已废止。
二、清除隐性准入壁垒案例
德宏州于2018年7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行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标准的通知》,把工商登记备案等实施变相成前置审批,违规设置二手车交易和二手车交易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有关申请需经商务部门核实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机关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营业执照。
处理情况:根据线索举报,2021年2月2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下发《行政建议书》,责令地方进行改正,现相关文件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