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水系要在目前水质90%以上达标的基础上变得越来越好,不能变坏。” 7月24日至25日,省政协副主席喻顶成带队到普洱市督察澜沧江水系(普洱段)河(湖)长制工作时提出了这一要求。
督察组一行首先实地视察了思茅河河道治理、糯扎渡水电站运行情况,并乘船对糯扎渡水电站库区进行巡视,随后听取了普洱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以及对2018年度省政协河(湖)长督察对澜沧江提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近年来,普洱市委、市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实现普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根据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普洱分中心监测评价,2019年1至6月,澜沧江普洱主河道水质均达到Ⅱ类。但目前还存在界河和跨界水库的管理难度较大,糯扎渡电站库区非法养殖网箱及捕捞渔具拆除取缔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以及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装备不到位、经费紧缺等问题和困难。
督察组认为,普洱市实施河长制以来,澜沧江水系治理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在保持澜沧江水系目前90%以上的水为优质水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还需要加强区域协作,下大力气改变流域居民的观念;要彻底改变一些基层官员对发展与保护关系认识不到位的状况,进一步提升行动自觉;要把河长制工作的问题清单、工作清单、目标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到位;要建立大数据平台共享机制,加强基础保障,不断把河长制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澜沧江是云南省的“母亲河”,流域涉及我省8个州(市) 、32个县(市、区),省内干流长达1216公里;流域内多民族聚居,人口达652.41万人,出境后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加强澜沧江水环境综合保护和治理,事关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流域乃至全省人民福祉,事关国际影响,意义深远、责任重大。针对澜沧江水系保护和治理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喻顶成要求,继续深化对河长制工作在基层层面、工作层面的认识,不能简单把它当作一项任务来对待,而是要做出成效;进一步细化河长制工作,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级行政区、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澜沧江水系河长制的制度建设、目标建设,通过强强联动和绩效考核,完成澜沧江水系水质不能变坏、只能变好这个治理目标。
省政协提案委主任段丽元,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等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