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工贸部修订了批准出口的木制品清单,以便老挝家具制造商能够更容易地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该部指定了三大类木制品 - 种植木制品,天然木制品和藤竹制品。
根据8月1日发布的木制品清单(编号0939/ MoIC),所有由人工林木材制成的产品,如柚木、桉树、橡胶,kathin nalong 和 kathin thepha都可以出口,包括加工和非加工产品。沉香木应以碎木的形式出口,而其他商业种植的木材出口应遵循老挝工贸部的指示。
新决定取代2018年1月3日发布的决定(编号0002号/ MoIC),此前决定导致老挝木材和家具制造商在政府确定出口木材和家具产品的尺寸后,面临向国外买家出售产品的重大挑战。
天然木材制品,包括禁止木材、特殊木材和管制木材,已经批准出口,这其中包括木块和木球、木拼花地板和室内地板、木炭、墙壁和天花板、胶合板、木柄、建筑用细木工、木制家具、木地板和车身细木工。
出口的藤制品包括藤制家具、藤编制品和其他藤竹制品,如竹子、竹编和小竹子制成的家具和配件。老挝工贸部表示希望新决定能够帮助老挝的木材销售商和家具制造商更容易地出口产品。
根据老挝家具协会的说法,在第15号总理令实施后,外国客户尤其是中国买家仍对老挝的木材和家具产品表示感兴趣,但老挝政府规定的出口产品尺寸不符合他们的需求。这个问题成了木材和家具企业经营者的一个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代表老挝木材销售商和家具制造商的老挝家具协会要求政府改进规章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