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聚焦交通重大项目对稳增长、补短板、增动力、惠民生的关键先导作用,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三个层次”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发展,增强对全省投资增长的支撑,助力全省经济运行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支持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综合交通建设资金434.5亿元,全力保障综合交通建设资金需求。其中,统筹省级资金201亿元,支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建设。
下达综合交通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84亿元,谋划储备一批重大综合交通建设项目。
抢抓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份建设机遇,把握“十四五”综合交通开局承上启下关键节点,启动研究“以奖代补”支持省道和农村公路政策措施。
二、全力推动“兴水润滇”
2021年,省财政统筹安排87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全面提速。2021年,省级财政共筹措省以上资金184.14亿元支持“十四五”兴水润滇规划的良好开局。加大政府投资对节水供水、防洪抗旱、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
继续用好水利中长期贷款等金融信贷资金;注入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24.3亿元;鼓励信用优良企业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60.48亿元。
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1.26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美乡村、水土流失治理、新建小型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筹措20.76亿元省级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美丽河湖奖补、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下达省级以上水利救灾资金2.73亿元,支持全省开展抗旱保供水及安全度汛工作。
三、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省财政安排10亿元并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进省区块链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4A以上景区、特色小镇和政务一体化服务体系智慧化改造,推动用“数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务运行赋智赋能并提质增效。
对公益性项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经营性项目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复制性强、社会带动效应明显的行业示范项目给予奖励,对重点行业的全国一流标杆项目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