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10余人到老挝“暴富”,华人男子被判3年
根据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01月20日报道,日前,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经审理后,对13名涉嫌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tou越国(边)境的被告人进行宣判。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田某园为组织他人到老挝从事电信za骗活动,事先与老挝**公司“沈某某”(另处理)对接后,由**公司负责安排“蛇tou”联系司机接应田某园等人。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田某园组织被告人李某某、蒲某甲、程某甲等14人到云南省伺机tou越国境。在**公司和田景园的统一安排下,被告人田某园、李某某等人有组织的从云南省昆明市出发到墨江县后,田某园安排李某某等人从墨江县分两路出发,一路由李某某负责带领被告人汪某甲、陈某甲、穆某甲、吴某甲、綦某甲、丁某甲、程某甲与汤某甲(另处理)从墨江县到普洱市经景洪市到勐腊县。另一路是曾因tou越国境被遣返的人员,由田某园统筹组织被告人蒲某甲、罗某甲、陈某乙、钟某甲从墨江县到景洪市,伺机tou渡国境前往老挝途中被抓获。
红花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园、蒲某甲、李某某等 3 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tou越国(边)境,人数众多,构成组织他人tou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钟某某、穆某、罗某某等 10 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tou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tou越国(边)境罪。
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田某园等 5 人有期徒刑 3 年 5 个月至 6 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罗某某等 8 人拘役 4 个月,并处罚金。
组织10余人到老挝“暴富”,华人男子被判3年
根据01月21日勐腊发布公众号显示,1月21日,勐腊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勐腊县出现两例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入下:
无症状感染者1:女,32岁,现居勐腊县勐满镇下曼粉村小组30号。1月20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在定点救治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女,39岁,现居勐腊县勐满镇下曼粉村小组30号。系无症状感染者1的姐姐。1月20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在定点救治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此外,根据2022年01月20日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勐腊镇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辖区严格管控的紧急通告》显示,01月20日起,勐腊镇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勐腊镇辖区,镇辖区内各村小组严格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禁止村民举办或参与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进入公共场合测温亮码等。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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