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多次结伙打“摩的”穿越国(边)境线进入缅甸境内游玩后又原路返回,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触犯tou越国境罪。近日,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了一起tou越国(边)境案,12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2009年,李某在普洱市思茅区认识了黄某(已故)。黄某说,在缅甸修车比较好挣钱。李某就跟黄某从打洛镇tou渡到缅甸小勐拉,到黄某介绍的修理厂工作。2010年,李某和弟弟tou渡到缅甸小勐拉学挖掘机后留在缅甸,兄弟二人一直修车到2020年疫情暴发,才返回国内。其间,李某和兄弟二人多次tou越国(边)境,往返于中国和缅甸,分别tou越国(边)境24次和25次,李某妻子刘某10次tou越国(边)境到缅甸探亲。
2017年春节前,李某和兄弟从缅甸小勐拉tou渡到打洛镇回牟定。春节后,应李某兄弟二人邀约,刘某、李某甲等5人与李某兄弟驾驶2辆车从牟定出发到打洛。随后,李某兄弟二人联系摩托车将8人送到中缅边境,非法出境到缅甸游玩。4天后,李某甲等5人又用同样方式从缅甸非法ru境回国。2019年下半年一天,杨某等4人与李某某一起开车从昆明出发到打洛。李某某联系2辆摩托车,将杨某等4人带到中缅边境,非法出境到缅甸。在缅甸du博和住宿一晚后,又联系2辆摩托车带他们到中缅边境,非法入境国内一起回昆明。
该案系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tou越国(边)境案。被告人李某、李某某长期在国外打工,时而办理出入境通行证(有效期限1年)正常从国门出入,时而心存侥幸tou越国(边)境。李某甲、杨某等人在听李某两兄弟吹嘘缅甸情况后,结伙打“摩的”穿越边境线进入缅甸游玩,又原路返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李某某等12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tou越中缅国(边)境,情节严重。1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tou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李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处5000元至1000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