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万象市警方协同万象市工贸厅对收缴的470公斤烟花爆竹进行销毁。
警方表示:2022年1月24日,从赛色塔县和占塔布里县的5家商店中收缴到上述470公斤爆竹。
在迎接中国春节和越南春节期间,万象市警方呼吁禁止销售各类声响巨大、影响社会安定的易燃易爆品。
如果发现违规销售,可通过WhatsApp020 28899774或万象市警方Facebook进行举报。
根据2022年1月27日,万象市市长发出的第1号命令《关于禁止生产、进口、运输、销售、存放烟花爆竹》,其中规定的罚款标准为:
-烟花爆竹1公斤罚款50万基普。
-烟花爆竹1公斤以上,每公斤罚款50万基普。
-燃放烟花爆竹者罚款50万基普-500万基普。
来源 | 老挝资讯网
综合laothai报道
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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