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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发布关于管理外国人的通知 |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8/12 18:05:02 来源:柬单网-微信公众号——华商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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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单网综合报道】此前,柬埔寨内政部于2010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管理驻柬埔寨外国人的第009号指示,旨在有效执行“移民法”第18、20和22条。
在发布上述指示后,内政部发现各种类型的屋主与房屋居住者都快速和负责任地遵守了指示。但是,许多屋主与房屋居住者尚未理解其法律法规的义务和正确地执行。
为了扩大移民法的实施,加强对外国人居住有效管理,以确保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以及在柬埔寨王国生活的所有外国人身安全,内政部有以下指示:
1、各种类型屋主或房屋居住者应当通过样表或移民总局设立的管理外国人的信息技术系统,向当地、区、分区警察派出所进行申报,且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申报内容应明确说明居留期限、延长居留期限和外国人所发生过的事故,以便主管当局及时采取适当措施;
3、任何屋主或房屋居住者如果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申报外国人的居住,应按照“移民法”与柬埔寨王国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
4、省、市警察局应当提供样表与申请表用于开设账户,以方便由移民总局设立的管理外国人居住信息系统对所有屋主或房屋居住者的每日申报,并总结汇报给移民局;
5、省、市警察局应通过移民总局向内政部报告有关外国人死亡、失踪与事故的情况,并负责检查在其管辖范围内外国移民已居住或刚居住的情况;
6、移民总局应规划、实施和向各种屋主与房屋居住者、省市警察局有关当局和公众传达指示,并任命一名专业官员监督木指示的执行情况,并总结、评估向内政部报告以便做出指导方针;
7、内政部谨呼吁公众、所有公务员与各级政府官员、主管当局应积极参与,向相关主管当局通知与申报外国人住在其地区的情况。
收到本指示后,在内政部管理下的总秘书处秘书长、国家警察总署局长、移民局局长、行政总局长、证件总局长、市长、省长与相关部门应当有效地传达与实施。
来源:微信公众号——华商传媒
编译:柬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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