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tou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2月18日,景洪市在勐龙镇嘎囡村委会曼燕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岩某某运送他人tou越国(边)境一案,通过巡回法庭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9月30日8时许,被告人岩某某为谋取报酬,根据他人安排,驾驶汽车从景洪市勐龙镇曼康湾村委会曼康湾村将准备toudu出境的tou渡人员刘某某、刘某、薛某运送至勐龙镇嘎囡村委会曼燕村门口,后驾驶摩托车分两次将三人运送至曼燕村附近橡胶林地一工棚内。当日17时许,toudu人员刘某某、薛某在该工棚内被查获。2021年10月1日,被告人岩某某在景洪市勐龙镇嘎囡村委会曼燕村160号被查获。
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当庭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岩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庭审现场还通过现场讲解、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讲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案件法律知识,普及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禁du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强边固防、重点村整治、打击跨境weifa犯罪相关政策,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服务,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整治跨境weifa犯罪活动中来,为强边固防、边境管控凝聚力量。
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和政策宣讲,抵边村寨群众深刻认识到跨境weifa犯罪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法畏法守法的意识。
下一步,景洪市将持续加大对跨jiweifa犯罪的打击力度,巩固深化打击整治kuaji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筑牢边境安全、社会安宁、群众安康防线。
记者:廖丽玲 张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