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于当地时间12月2日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后,将送交白宫待总统签署立法生效。
《外国公司问责法》距离正式生效又近了一步。
路透社报道称,尽管该法律适用于任何国家的公司、但其目的是针对诸如阿里巴巴,科技公司拼多多公司和石油巨头中石油(PetroChinaCoLtd.)等公司。盘后,拼多多,蔚来等中概股出现跳水行情。那么,影响究竟有多大?
美众议院通过关键法案限制中国企业
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周三表决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该议案已于今年5月在美国参议院获得通过。
法案获得共和党及民主党普遍支持,外界之前已预期美国众议院将在本周通过立法。
《外国公司问责法》法案由共和党参议员肯尼迪(JohnN.Kennedy)及民主党参议员范霍伦(ChrisVanHollen)共同提出。议案在5月参议院表决一致同意,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后,将送交总统特朗普(DonaldTrump)签署立法生效。白宫也表示,预计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将签署一项法案,该法案可能会阻止一些中国公司在美国交易所上市,除非它们遵守美国的审计标准。
今年8月,美国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实施检查的辖区,建议对来自这些辖区的公司提高上市门槛,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风险提示,并要求已在美上市公司最迟于2022年1月1日前满足PCAOB开展检查的相关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向PCAOB提供审计工作底稿存在一定限制,对于许多中概股,完全遵守《外国公司问责法》是很难的。
根据国内相关规定,该法案中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国内,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中国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档案局2009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中明确规定,除要求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境内。
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中国证监会:一些条文内容直接针对中国,而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
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事宜答记者问时表示,从法案以及美国国会有关人士的言论看,该法案的一些条文内容直接针对中国,而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我们坚决反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对此,我们认为法案完全无视中美双方监管机构长期以来努力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的事实。中方一直高度重视中美资本市场审计监管合作,2017年协助PCAOB对一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试点检查,2019年以来又多次向PCAOB提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的具体方案建议。我们期待得到美国监管机构的积极回应,并呼吁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按照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惯例,加快推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检查。
该法案对双方利益都会造成损害,不仅会阻碍外国企业赴美上市,更将削弱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及其国际地位。优质上市企业是各国资本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相信国际投资者会根据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需要,做出自己的明智选择。
希望美有关方面秉持专业精神,与中方相向而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理监管合作问题。以实际行动切实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促进双方早日达成共识,共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外交部:歧视性的政策,是对中国企业进行政治打压
在12月2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据报道,美国众议院本周可能会通过关于限制中国公司在美上市的议案。你对此有何评论?
图片来源:外交部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回答:
我想你刚才提到的这个问题再次地表明,美国对中国的公司采取了歧视性的政策,是对中国企业进行政治打压。
至于你提到的美国众议院要表决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这个具体的问题,你可以向主管部门询问。
我可以原则性地再跟你强调一下,在资本市场已经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关各方开诚布公地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议题来加强对话和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我们坚决反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我们希望美方能够为外国的企业在美国投资和经营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而不是想方设法设置层层障碍。本站编辑图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