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5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及时更新观念、努力克服困难,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通知指出,最近,个别地方法院以影响年终结案为由控制立案。对此,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直面问题,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增设门槛、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决不允许“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