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昆明海关2018年立案侦办的“9?18走私柴油入境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打掉一个盘踞在西双版纳边境的成品油走私团伙,全案查证走私成品油3160万升,案值2.4亿元,46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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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勐腊县关累船厂码头及景洪市报废汽车拆解厂,海关缉私民警正在对该案的涉案改装车辆及船舶工具进行依法处置。
西双版纳海关缉私分局侦查与查私科副科长 张世友:“依法处置境外走私团伙走私成品油使用的作案工具,包括四艘船、十一辆车以及两台三组加油机。”
“9?18走私柴油入境案”走私犯罪团伙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蔽,给案件侦破带来重重困难,被海关总署列为开展“国门利剑”打击走私成品油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件。该案2018年9月开展打击到2022年2月法院终审宣判,历时近3年零9个月。
张世友介绍,该案走私犯罪团伙采用在境外囤积成品油,利用改装小货车、及改装船只,从陆路边境便道以及水路将成品油走私到国内,再进行分销谋利,作案手法十分隐蔽。
海关缉私民警针对该案的走私特点,从购油的源头、存储、运输、分销各个环节展开全面侦查,最后成功打掉长期盘踞在西双版纳边境从事走私成品油的犯罪团伙。经前期侦查起诉,法院一审对该案46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3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3400万元不等。2022年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走私成品油严重扰乱国内正常的成品油流通秩序,冲击国内市场秩序。同时走私的成品油硫含量超标,油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购买使用后易对车辆造成损害,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张世友表示,在这次打击走私成品油专项行动中,昆明海关成功摧毁了一个境内外相互勾结的成品油走私链条。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保持高压打私态势,为维护国门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台记者 李健 钟显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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