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对西双版纳州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将有关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任务及时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统筹各部门资金,加大对沿边地区支持力度。2018年以来,从农口下达沿边、抵边乡镇、村庄、农场建设资金共136127.7万元,有效地推进了“兴边富民工程”,改善了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落实“四到县”机制,赋予贫困县更多自主权。严格落实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机制,明确县级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健全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体系。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应整尽整”,贫困县认真记好资金整合账,对于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真正做到“多条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不断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彻底堵塞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漏洞,从源头上杜绝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确保资金运行管理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将每一个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是抓好绩效评价分析工作。将项目建设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实施完成以后,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同时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分析整理,深入分析项目实施对当地发展带动作用,深入挖掘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