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统计,11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83.2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70.45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21万亿元,同比增长3.1%;委托贷款余额为11.11万亿元,同比下降4%;信托贷款余额为6.81万亿元,同比下降9.9%;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73万亿元,同比增长15.2%;企业债券余额为27.6万亿元,同比增长19.3%;政府债券余额为45.35万亿元,同比增长21.4%;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8.14万亿元,同比增长11.3%。
从结构看,11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0.2%,同比低0.2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8%,同比低0.1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3.9%,同比低0.7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2.4%,同比低0.6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1.3%,与上年同期持平;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7%,同比高0.4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6%,同比高1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2.9%,与上年同期持平。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8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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