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中央贸易促进指导委员会已就老挝进出口、临时进口、过境和转运便利化的总理府办公厅第 12号文件的某些规定的实施发布进行扩大与补充指南。本指南的目的是总理府办公厅2019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促进老挝临时进口、过境和货物迁移的第12号命令的更详细说明,目的是为了让中央部门和地方协同工作,审批时间至少减少50%,成本和文件至少减少30%。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责范围如下:
1. 签发国内货物流通许可证和证明
让农林部牵头,同有关方面研究完善国内、省与省、县与县之间的货物流动许可证、证书的颁发的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时间和文件,尤其是重复步骤:
(1)野生木材和人工种植或再生木材的木头,木块,锯木等; (2)动物及动物产品(牛、水牛、马、猪、家禽、绵羊、山羊等)、水生动物及水产品(鱼、虾、蟹、蚌等)(3)野生药用产品(药用自然资源)应有经营清单和证明文件。
2.木材出口许可证和证书的签发
工贸部要同农林部、财政部等有关方面完善木材出口许可证颁发的制度、机制和程序,以减少程序、时间和成本。同时,能矿部要同财政部等有关方面,完善矿物和矿产品出口的法规、机制和程序,以减少程序、时间和成本。
3. 在口岸查验
财政部会同农林部、工贸部、能矿部等有关方面,研究完善木矿产品出口口岸检验机制。财政部将与农林部、卫生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实施风险管理、协调机制,并继续发展 ASYCUDA 和老挝国家单一窗口(LNSW)
4.沿线设置检查点
让公安部牵头,配合有关方面研究完善有关汽车和驾驶相关证件的查验程序。公共工程与运输部会同有关方面重新评估货车重量和尺寸检查的实施情况,工贸部、财政部、农林部和有关方面应继续指导其负责的工作人员。
来源 | 老挝资讯网
综合laotradeportal报道
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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