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于2022年6月6日正式实施,那么究竟有哪些变化呢?
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居民比往常多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调整主要有了四个方面的变化。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洪管理部主任 谭泞灵:“首先,我们取消购(建)房及提前还贷提取限额。取消限额后,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购(建)房及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金额。其次,取消贷款时间间隔。职工还清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贷款。再者,调整了贷款额度。单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20万提高至50万;双职工额度由原来的30万提高至60万。对购房套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已有两次贷款记录的职工,不再给予贷款。”
此外,本次调整还新增了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自筹资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偿还后,本金余额按借款合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生成还款计划。借款合同其他事项不变。
市民 王女士:“我今天就是来提前还住房公基金贷款的,新政策出来以后,对于我们普通职工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可以减少经济上的压力。”
据了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线上业务办理,职工可以通过关注西双版纳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在微信公众号上可以办理离职退休提取、上一年还贷额提取,一次性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等业务,不用到业务大厅办理,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线上业务的开通进一步优化了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为职工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
本台记者 刘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