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勐腊县法院法警大队成功处置一起案件当事人欲携带剧毒农药进入法院自伤自残事件。
12月9日下午14时20分许,勐腊法院门口一来访当事人神情慌张,踌躇不定,引起值勤法警的警觉,对其进行身份查验和询问得知,蒋某系一起案件当事人,欲向承办法官和院领导反映案件诉求。值勤法警遂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并征得接待同意,对其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安检过程中,值勤法警从蒋某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一瓶红色液体,蒋某辩称是“饮料”,但经值勤法警闻嗅,发现该液体疑似为农药。值勤法警当即将液体与蒋某进行隔离并对蒋某予以控制。
法警大队接到值勤岗位预警后立即派出增援警力至现场处置,经向有关单位确认,该液体确系草甘膦类有毒物品。经盘问,蒋某携带农药欲在法院反映诉求时向法院进行自杀威胁。经请示院领导,法警大队按照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对蒋某携带的有毒物品予以没收,对其进行“训诫”,并制作训诫笔录予以备案。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勐腊法院院领导对蒋某进行说服教育和思想疏导后,安排人员随行送其返回。
该事件的发生再次为法院安保工作敲响警钟,勐腊法院法警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安检、巡查等警务安全制度,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有效的控制与排除潜在安全隐患,确保诉讼当事人及法官的人身安全,保障法院工作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