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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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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在老挝进口动物或动物产品在海关需执行的程序 |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9/17 17:51:27 来源:老挝资讯网综合??????????? ??????? Laophattana 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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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老挝农林部发布的第0795号《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口、出口及中转决议》关于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时需在海关执行的程序相关规定:
1、进口者需在海关提交材料审核证明,向海关兽疫工作人员提交动物及动物产品清单;
2、海关兽疫工作人员将动物及动物产品信息录入信息库,同时进行检查并根据本决议附件6中规定的模板出具审查证明,复印一份并通知进口者根据相关规定交纳手续费和服务费,完成后才允许将货物运送到关税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若发现材料内容有更改,伪造签名或印章,海关兽疫工作人员必须拒绝该批商品进口并扣留商品,以便核实及进行调查,同时立即上报畜牧和渔业司,首都、省农林厅;
3、若怀疑动物或动物产品或上述商品的某一部分携带必须报备的动物疾病清单中的病毒或被病毒污染,海关兽疫工作人员需通知进口者将商品运送到隔离点进行隔离,给出监督、隔离的计划并采取专业技术措施,告知进口者相关事宜,同时立即采取以下任意措施:
- 采集并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样品送检;
- 对运输商品的车辆以及司机和工人的衣物、鞋等进行消毒杀菌;
- 在24小时内向畜牧和渔业司,首都、省农林厅以及进口者报告采取措施后的结果。
4、 在完成检测后,海关兽疫工作人员需告知进口者检测结果,在发现必须报备的动物疾病,危险的药物或违禁物品,海关兽疫工作人员必须采取以下任意措施:
- 扣留或隔离该批动物或动物产品;
- 将商品退回出口国;
- 对携带病毒或受污染的商品及相关附带品进行处理、清洁和消毒杀菌;
- 根据专业准则销毁该批商品;
- 向首都、省农林厅以及畜牧和渔业司进行上报,以便在24小时内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相关组织机构以及出口国告知相关信息。
(上述解读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老挝律所)
来源 | 老挝资讯网综合??????????? ??????? Laophattana News等综合报道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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