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解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内容。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将从三个方面入手,强化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对外开放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发力,加快推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一是促进贸易畅通,加快经贸中心建设。打造商品互通的“硬通道”,建设标准互联的“软通道”,促进贸易与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优化贸易方式和进出口结构,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大力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抓好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提高边境贸易组织化程度,提升边境贸易综合竞争力。聚集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加工贸易、边民互市、服务贸易新增长点,加快贸易创新发展。
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要素吸引聚集、营商环境打造、市场活力激发,实现国内外经济循环流转和区域内贸易关联畅通,围绕南亚东南亚国家加强经贸联系、提升贸易比重、优化贸易结构、激发贸易潜力,推动形成区域性经济贸易中心。
二是加快改革创新,提高平台支撑能力。高标准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强力推进106项国家改革试点任务、53项省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围绕辐射中心制度创新需求,在“八个跨境”(跨境贸易、跨境电商、跨境产能合作、跨境金融、跨境人力资源合作、跨境园区建设、跨境物流和跨境旅游)方面先行先试并加快形成实践成果,推动形成贸易投资便利、交通物流通达、要素自由流动、金融服务创新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良好局面。发挥自贸试验区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保税区、跨合区、边合区等开放平台联动发展,发挥园区政策及区位优势,吸引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产业资本、促进双向投资。创新南博会、商洽会会展功能,将“永不落幕的南博会”打造成为重要招商引资平台和双向特色商品展示交易中心。
三是创新机制合作,扩大对外开放成效。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扩大双向开放。积极服务和参与各项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推动辐射中心建设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发展战略对接。以经贸合作机制建设为抓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涉及云南事项,着力探索与缅甸、老挝、越南等国家建立促进自由贸易的合作新模式。发挥云南“东引西联”的独特优势,对内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合作,对外主动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中越、中老经济走廊建设,提升我省展会、论坛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成为国内国际深化合作的桥梁纽带。
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及生效后的重大机遇,加快推动区域内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合作共建国际产能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以中老铁路2021年建成通车为契机,积极主动衔接,扩大和中南半岛的开放合作,力争经贸合作实现重大突破,形成强大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