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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1/5 15:36:37    来源:云南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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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的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学习贯彻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夯实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局领导班子带头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处、事业单位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统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压实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高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决定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前指挥,提前谋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积极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落实落年内共13次党组会、3局务会安排部署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专题述法,局领导、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述责述廉中开展述法。按照中央《意见》规定,在干部选任中树立实事求是政绩观,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全省统计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法律意识和能力水平。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配合省纪委省监委起草《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云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起草《省统计局关于构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贯彻意见》;制定《省统计局协助管理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增强省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在政策法规处加挂统计执法监督处牌子,核增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

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依法统计法治基础进一步筑牢

地方统计法规修订取得突破性进展。结合《统计法》修改实际情况,稳步推进《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以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为契机,针对“放管服”改革,采取“打包修改”方式,将涉及已取消统计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与上位法相冲突的部分条款修改意见报送省司法厅审核,按照立法程序提请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揽子”修订。

健全完善统计规章制度体系。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先后制定了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局统计资料保密管理规定》云南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配合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法律法规出台施行,开展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积极做好立改废”。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民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提高

高位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省“两”通报我省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推动“关键少数”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局领导受邀到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开展统计法专题讲座。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委党校联合举办全省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州(市)、县(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州(市)统计局局长参加培训(详见附件)。局负责同志多次受邀赴州(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讲解统计法

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督察整改期间,发放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邀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领导专题辅导;人口普查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印法律单行本、统计法知识“口袋书”,举办知识竞赛,制作普法动漫短片12法治集中宣传期间局主要负责人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开展普法宣传;省“两会”期间撰写统计法治成果文章编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开展法治宣传。

以统计法“六进”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统计法进学校,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统计法进机关,应邀派员赴省级部门举办部门统计业务培训班进行统计法授课;统计法进社区,结合人口普查,对广大普查对象开展普查条例宣传;统计法进企业,利用专业数据核查及业务指导,告知企业依法如实填报数据;统计法进乡村,利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向挂钩点乡村干部、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统计法进单位,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发文,在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进行集中学习,办公场所张贴海报,组织新晋升、新进入、轮岗交流以及职务变动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以党支部为载体开展日常学法活动依托“云岭先锋”、“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测试。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顺利通过省“七五”普法规划实地考核验收。

四、狠抓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进一步落实

高位统筹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省委、省政府成立省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省“两办”印发全省贯彻执行。

推进落实督察整改。省统计局组建工作专班,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分解任务进度表,强化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全省统计系统整改督促指导和督办落实,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督察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我省33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30项、正在整改3项。15州(以及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通过正式发文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

五、严肃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

加强日常工作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州、县(区、三级统计局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27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483户)、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607户)进行实地数据质量核实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更正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

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赴抽中的昭通市,随机抽取的30家规模以上工业、贸易、服务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现场执法检查,规范企业(单位)注册登记、基础台账及填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年度执法案卷集中评查。

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拓宽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扎实做好国家统计局移交,群众举报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2020年全年,全省统计系统共对2133个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立案258件,结案52件,对52家违法企业(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共计58.5万元,认定并公4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处分处理建议,共对92名各级党政干部问责追责彰显统计执法利剑作用。

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成功举办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组织130人参加培训辅导,巡考组全程监督严格闭卷考试,考场秩序井然,77名成绩合格人员将由国家统计局颁发《统计执法证》,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加大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对)、(区、市)三级统计局持有《统计执法证》执法人员进行视频业务培训。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执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任命公职律师,设置法律顾问室,强化法制审核工作,对重要文件、决定、协议严格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调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要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合并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和社会调查项目审批”,依法批准1家公司“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亲自送证上门,对其进行涉外调查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集中对我省由国家和省级统计机构批准的涉外调查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理等专项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外网、“信用云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及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指标、行政权力、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政务信息对外公示工作

深入开展统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从诚信教育入手,突出诚实守信”的统计职业操守,通过实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及多部门联合惩戒,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举措,积极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年度云南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领导小组各协调组研究制定调查方案,按照既定区域样本量,开展随机抽样调查,通过数据汇总、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为科学评估我省各地群众对政府实施法治建设满意程度,研究法治建设部署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专业可靠的参考依据,得到省委有关领导充分肯定。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亟待加强;法治队伍人员质和能力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之间存在差距,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和持续推进;个别地方和单位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识不到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

       为确保云南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取得2021省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统计工作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统计督察整改落实,不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实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格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稳步推进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立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政府统计发展面临的瓶颈难题;着眼长远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统计方法制度更加成熟科学。通过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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