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一名司机在首都万象赛塔尼县骑摩托车撞倒一名8岁儿童和一名41岁男子,并立即逃离现场。
孩子当场死亡,白色小轿车电动车司机没有停下评估情况就逃走了。骑自行车的男子在事故中幸免于难,只受了轻伤。
然而,目睹了这起悲惨事件的有关市民跟随轿车司机并通知了当局,导致 43 岁的 占塔布里县居民 Phun Sam 被捕。
据报道,在下午 12 点 54 分与摩托车相撞之前,嫌疑人从塞塔尼区前往占塔布里区。
万象警方正在调查这起事件,并收集更多有关事故发生的信息。根据 2017 年关于第 146 条的主席令,逃离事故现场或企图逃离事故现场的个人将面临 1 至 3 年的监禁和最高 10,000,000 老挝基普(588 美元)的罚款。
这起悲惨事件凸显了负责任驾驶和停车以评估事故情况的重要性。它还表明公民在报告和拘留逃离事故现场的嫌疑人方面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