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腊法院巡回法庭
为发挥刑事案件“审理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依法严厉打击偷越国境违法犯罪,筑牢边境防线。近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前往勐满镇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和赵某(音译)、落某(音译)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活动得到勐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邀请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名和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参与旁听。
(活动还吸引了大量附近村寨的村民前来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1日18时许,被告人陈某受一女子(在逃)安排,通过摩的司机将7名偷渡人员从勐捧镇勐捧农场六分场某处送至勐满镇勐满农场六分场机务队附近,之后驾驶皮卡车将先到的5名偷渡人员送至勐满农场九分场高速路旁,当驾车返回欲接送剩余的2名偷渡人员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同日23时许,在陈某配合下,公安民警将前来接人的被告人赵某、落某(自述为老挝籍)抓获。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当庭举证、质证,在法庭主持下就本案的定罪、量刑及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辩论意见。因赵某、落某国籍不明,且不通汉语,法庭专门为2名被告人聘请哈尼语翻译,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
勐腊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赵某、落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系共同犯罪,罪责自负。被告人陈某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赵某、落某,认定为立功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依据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落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宣判后,法官当庭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普及偷越国境违法犯罪法律知识,教育群众深刻认识到偷越国边境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勐腊县作为边境一线,国境线长,外防输入形势严峻、责任重大,偷越国境行为极大增加了境外疫情输入的可能,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风险挑战,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从严从重惩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请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以身试法;自觉抵制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边境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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