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州(市)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针对两类主体:一是近3年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二是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送“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失信行为名单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台账,同时会同同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协会商会等,结合本地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启动公示、警示约谈、抽查检查、重点监管、失信惩戒等程序和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守信践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按程序开展信用修复。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失信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我省失信问题治理,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