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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警方依法处罚一名非法居留中国的19岁老挝女孩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5/28 16:42:52    来源:老挝便民--勐烈派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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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公安局勐烈派出所以“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人员摸排,提升辖区管控综合执行率,于2023年5月19日依法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居留案,处罚非法居留境外人员1人。


5月19日9时许,勐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基层信息采集工作中,至江城县勐烈镇牛头旁发现境外人员鑫某(译文),经民警出示证件后对其入境信息进行核查,经排查发现:鑫某(女,19岁,系老挝籍人员),于2023年5月2日持“老中过境证”到有江城县勐烈镇某小区,停留时限超过十五日,且期间未到辖区派出所登记报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江城县公安局勐烈派出所对鑫某进行警告,给予当场训诫,并责令立即改正。

民警提示:

现口岸出入政策调整,出、入江人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老挝人民共和国政府边界制度条约的补充协议书》,其第三条规定:中方允许老方持边境出入境通行证在中方境内停留十五天;老方允许中方持边境出入境通行证在老方境内停留十天,停留期可经申请延长五天。双方对逾期滞留者,依所在国法律予以处罚。

来源:勐烈派出

本站编辑图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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