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企业竞得后
如果企业没有如期开工
任由珍贵的国土资源闲置抛荒
并且遭到跨省拍卖
这宗土地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
近日
勐腊县自然资源局成功办理
州内首例无偿收回闲置土地案件
事件详情,跟着小编往下看
勐腊县某旧城改造
工程商住一体项目用地闲置多年未能动工开发。考虑到此案关系到回迁安置群众的重大民生利益和国有财产权益,勐腊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作出无偿收回决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省外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涉土地使用权被司法网络拍卖为由,发函要求撤销该上述决定。勐腊县自然资源局局领导同代理律师赶赴外省申请救济,赢得了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就在省外法院裁定撤销网络拍卖之时,利害关系人又诉请勐腊县人民法院撤销决定,经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最终支持勐腊县自然资源局的收回决定。
拿地企业“拖延症”严重,拍得土地后迟迟不动工或拖延开竣工时间,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在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当下,案件具有标志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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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这个案件
是云南省内行政机关闲置土地处置
及跨省申请执行异议的典型案例
也是西双版纳州内
首例无偿收回闲置土地案例
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牵扯多方利益闲置土地的认定、无偿收回难度极大。勐腊县自然资源局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加大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彰显了依法治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决心和信心。下步,勐腊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耕自然资源管理,坚决处置土地闲置和出让金欠缴行为,落实好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
什么情况会被认定闲置土地?
看科普小编给您解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有超过约定或规定的动工日期未动工开发、已动工开发但面积不达标、已动工开发但投资额不达标三种情形;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则规定了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来源:
勐腊县自然资源局
勐腊县融媒体中心 刘艳华
监制:玉 旺
责编:曹广兴
编辑:刘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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