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9日,老挝农林部林发出停止销售野生动物的通知!各地禁止交易、销售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部位和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通过网络媒体发布买卖公告、制作广告媒体、视频、拍摄猎捕野生动物的照片。
禁止买卖、持有、转移、进出口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尸体、部位及其制品(名录一),违者按刑法第九章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三百三十五条和第三百三十七条,将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的监禁或在不剥夺自由的情况下进行修改,并处以 10,000,000 基普至 50,000,000 基普的罚款。
禁止通过 Facebook、WhatsApp、YouTube、Tiktok、WhatsApp 群组、电子邮件群组等网络媒体发布买卖、制作广告媒体、视频、拍照、狩猎、虐待野生动物的帖子,一经发现将被处以 3,000,000 基普至 10,000,000 基普的罚款。
全体社会成员有责任以可持续的方式参与野生动物的管理、保护。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拨打 1601 热线、或林业监察局网站链接:https://dofi.maf.gov.la 和林业监察局 Facebook 页面链接:https: //m.facebook.com/DOFILAOS/进行举报。
老挝各个省市森林督察应加大力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目标地点和各个热点地区进行检查巡逻,包括监测社交媒体上有关野生动物信息的出现情况。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调查和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