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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在微信上贩卖野生动物? 老挝刑法:最高判2年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6/7 14:47:04    来源:老挝资讯网--万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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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农林部林业监察司重申了对野生动物和动物产品贸易的禁令,强调网络平台是非法贸易的罪魁祸首。随着网上交易的增加,该部门已发布通知,禁止网上购买、销售野生动物和发布野生动物广告,以及发布受保护动物的视频和照片。该通知引用了《水生动物和野生动物法》、总理令第5号和《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同时,所有这些措施和规定都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尸体、肉类部分和野生动物产品的贸易、持有、转让和进出口。




法规

违反规则的人将根据《刑法》第 334、335 和 337 条受到处罚,该条规定判处六个月至三年的监禁和其他非监禁处罚,以及 1000 万至 5000 万基普的罚款。
该部门明确禁止在 Facebook、WhatsApp、YouTube、微信、Line 和 TikTok 上发布名称、销售、信息以及展示狩猎和虐待野生动物的视频和照片。
任何发布此类帖子的人将根据《刑法》第 331 条受到处罚,处以三个月至两年不等的监禁,并处以 300 万至 1000 万基普的罚款。
森林监察部门已命令国家官员、士兵、警察和公众支持林业官员管理、保护和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人如获悉野生动物(包括动物器官和违禁野生动物产品)的狩猎、交易或转移事件,都应使用热线电话 5 向林业官员报告此事。1801 或该部门的 Facebook 页面。(上述解读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老挝律所)



来源 | 万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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