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多部门协同配合下,我县警方成功解救出2名巫山籍“高薪诱骗”被困境外人员。公安机关在努力解救两名年轻人的同时展开密切排查,层层布控,于8月4日将境外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现李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情经过
2023年2月,李某和在境外认识的诈骗集团分子A取得联系,A邀约李某成为境外诈骗集团代理,赚取好处费和提成。此后,李某多次在网络上以境外高薪工作为由,拉拢人员偷渡前往境外。
2023年3月,李某诱导其朋友黄某出境,同时,黄某邀约其好友陶某共同偷渡。偷渡过程中,李某以家中有事为由未出境,黄某及陶某被安排偷渡出境至老挝诈骗集团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两人在境外不愿意从事诈骗工作,通过微信向家人求救,家人随即向县公安局报警求助。接警后,巫山公安迅速开展研判工作,并协调上级公安机关支持,最终在多方协同配合下,7月21日,黄某、陶某平安回国,随即,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成功抓获。
巫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阮泓宁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处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偷越出境从事电信诈骗,还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受境外高薪诱惑,偷渡国边境从事任何违反犯罪行为。(巫山发布,记者 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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