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老挝国家总理签发了《关于加大力度解决经济危机、通货膨胀、外汇、商品价格、外债等问题》的第13号政令,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解决上述问题,尤其是加快解决目前不断上涨的通货膨胀率、汇率和物价,使其尽快恢复到正常水平。1.通货膨胀解决措施:
1.2要求财政部:通过使用现代化的工具从现有的收入源加快创收,形成综合体系,
尤其是税收这块;将增值税从7%上调至10%,研究电力和矿产行业外国投资项目的服务和商品供应商相关收税。
2.2 外汇管理措施:(1)要求老挝中央银行严格坚决执行第10号《关于外汇管管控实施》的总理政令。(2)要求安全部管理、监督、检查和纠正不当的货币兑换行为;加大活动责任力度,严厉果断地检查和查处肆意兑换货币为制造骚乱的个人和法人;
对利用个人账户从事非法货币兑换的目标群体进行监控并跟踪,如果发现相关员工和官员滥用职权为非法货币兑换提供便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依法依规监控现金钱款进出老挝的情况,对违规者采取果断措施,并定期与中央银行交换信息。(3)要求工贸部检测各石油公司的燃油进口和供应情况,以作为考虑外汇调整的资料信息,确保国内燃料进口和供应充足。通过快速完成公司和所有常规活动商品登记来
管理进出口公司,要求这些公司在老挝设有办事处的银行开设存款账户,必须通过银行交易买卖、管理进出口、承担相关义务。
3.商品价格管控措施:
3.1要求
工贸部:(1)加快研究确定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结构,纳入汇率因素,通过深入收集数据,分析生产成本,大米、猪肉、鱼、鸡蛋等的价格结构来呈现生产和进口成本。同时,加快平衡各地能产销产品的产能和供给。
(2)紧急研究并实施商品进口管理措施,制定可在国内生产的货物清单,包括非必需品,以便在不违反老挝加入的国际法规的情况下调整进口。(3)减少原材料出口,加快产品生产,扩大矿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创造出口前附加值。(4)加快管理、促进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生产要素供应国内市场,如动物饲料厂需达到70%的供应量,化肥厂供应国内50%的需求,并采取进口结合促进国内生产的措施管理,降低生产成本;生产水稻、生猪、鸡(鸡蛋和肉鸡品种)、鱼类和一些优先农作物品种,以便能够与进口产品竞争,并满足60-70%的国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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