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严把“三关”,着力织密“三公”经费制度笼子,不断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
一是严把源头管控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按照“只减不增”、全口径、数据匹配、问题导向4个原则,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量。2023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同比降低10.3%。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经费审核管理,因公出国(境)费用实行审核备案,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定点管理、单车核算制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按照接待人数、批次和经费标准控制,推动“三公”经费管理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严把支出审核关,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执行监控机制,开展预算指标流向的全过程跟踪监测,今年以来未发现无预算支出、不规范支出等问题,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建立“三公”经费动态调整机制,今年已压减收回“三公”经费1908.15万元,有效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
三是严把政策制度关,不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体系。针对近年来巡视、审计、“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着力在堵塞漏洞、源头治理、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出台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省级“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形成“三公”经费总量控制、支出规范、执行约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研究细化“三公”经费管理措施,完善内控制度,全省已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网。同时,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各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持续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