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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贩、运毒品超过这个量 在老挝就要被判死刑! |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11/18 17:33:47 来源:老挝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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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法
规去年,一名老挝籍男子被发现持有 18,000 颗重 1.8 公斤的安非他明药丸,乌多姆赛省人民法院判处他终身监禁,并罚款 5 亿基普。
此外,法院还对因销售和持有毒品的来自 Nga 县 Thanoon 村的 50 岁 Sithong 先生判处五年监禁,并罚款 1000 万基普。Nga县警方在他的卧室里发现了169粒重16.1克的安非他明药丸和4,050,000基普后于2022年7月29日将他逮捕。去年,万象省人民法院对两名涉嫌贩毒的人判处死刑。他们于 2019 年被发现携带 30,000 颗安非他明药丸后被捕。法院还对他们每人处以 5 亿基普的罚款。安非他明被警方没收并随后焚烧。
在另一起案件中,乌多姆塞人民法院判处一名 38 岁男子死刑,罪名是持有并运输 1,098,000 粒安非他明药丸和 1,200 公斤被认为是毒品前体化学品的白色粉末。法院还判定他犯有持有武器和爆炸物罪。
法规
根据老挝《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涉及精制毒品而非易制毒化学品的案件,处罚如下:持有、购买、销售、贩运安非他明、摇头丸、冰毒等合成毒品或者其他致幻药品的。 重量在 0.3 克至 100 克之间的物质,处罚是 5 至 10 年监禁并处罚金。重量为 100克 至 500 克的毒品,可处以 10 至 20 年监禁并处罚金。重量为500克至3000克任何安非他明类物质、摇头丸或其他非法药物的人将被判处死刑。任何携带上述物质超过 3 公斤的人也可被处以死刑。
(上述解读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老挝律所)
来源 | 老挝资讯网综合老挝发展报报道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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